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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保障助力基层高效治理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3-12-29 | 浏览:945次 ]

近年来,我市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创新社区治理体制机制,提升社区治理和为民服务水平,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区治理格局,不断书写幸福商洛建设新局面。

(一)抓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新形势下,随着制度政策的不断严格和规范和群众法治、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因行使“小微权力”引发的腐败和信访问题越来越凸显。2020年,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行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为我“小微权力”监督制约工作提供了指导思想和操作方法。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统—思想,提高认识。一致认为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是全市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是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政治任务,也是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

抓宣传,扩大群众知情权。在各县区民政局大力支持下,各镇(街办)、村(社区)利用公开栏张贴,向群众发放明白纸、宣传图册、利用网格微信群、社区广播、党员活动会等方式做到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应公开尽公开。在社区服务大厅显著位置,制挂“小微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展板利用广播、微信、宣传栏等媒介,在社区主干道等显著位置书写或悬挂宣传标语,使“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传遍千家万户,走进百姓心中,确保“按清单办事、依规矩用权”意识入脑入心。

抓运行,确保按照流程操作。一是各县区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确保了小微权力运行的有序开展。二是厘清小微权力清单,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理清基层干部权力边界,减少用权随意性和失范性结合实际,编印了《社区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把社区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工作流程列在最前面,作为总的遵循,对社区干部依法依规承担的各项管理权力和服务事项进行了分类、梳理,对每个事项的界定范围和容易产生矛盾问题的关键环节予以明确,对重点事项强化了监督管理,基本上涵盖了社区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三是建立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机制。明确街办党委是规范监督“小微权力”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社区组织是规范监督“小微权力”工作的实施主体,委会负责清单中涉及务、财务、便民服务等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四是把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进情况,纳入党组织书记绩效考核,与评先树优、报酬待遇挂钩。民政、农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社区“小微权力”运行程序和有关配套制度的指导,督促社区组织和干部规范用权。建立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

抓监督,强化责任担当。村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专门承担监督任务,全程监督。明确了街办党委、街办纪委、支委、民委、监督委员会五级责任。街办纪委对社区“小微权力”的督促检查实行常态化,定期督查,狠抓落实,从严管理。并强化对社区纪检委员工作的领导指导,充分发挥纪检委员“纪检”作用,明确纪检委员工作职责和绩效考评办法,有效解决基层党组织“谁来监督、不会监督、监督不力”的问题。形成了小微权力摆在群众眼前、用权过程接受严格监督,违纪乱权必被追究的良好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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