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父亲抗美援朝立战功 二次 儿子四十余年无建房庄基
一封抗美援朝一等功臣之子的求助信
求助人冯家才,男,生于1964年8月14日,时年59岁,家住陕西省丹凤县龙驹街办凤麓社区冯家涧223 号。家庭成员6人,即我夲人。妻子石书玲,57岁。长女冯娜35岁,(离异)。次女冯飞,32岁。儿子冯国,30岁。外孙女周文宇,15岁。
我是抗美援朝志愿军一等功臣冯兴华的亲生儿子,我们一家六口,老少三代四十多年来无房居住,至今租住他人之房,特写此信向贵领导发出求助,恳请领导亲自或派员调查,解决我无建房庄基的燃眉之急。
我的父亲冯兴华,是志愿军第七军炮三十一师四O一团二连战士,在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战斗中荣立一等功两次(有回乡转业军人登记表及立功奖品为证,附复印件)。
我的父亲不仅在战场上英勇杀敌,受伤立功,而且在退伍之后修建鱼岭水库的大会战中吃大苦耐大劳,最终累病而死。而他的英灵怎会料到,他用鲜血和生命保卫和建设的结果,竞然是他的儿孙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今的四十多年里,连一间住房也没有,先后租住冯黑富,冯正举,冯臭谋,冯家录,彭书学,冯中骏等六家之房,一家六口,老少三代拥挤在一间租下的房中多有不便不说,人家还不让继续租住了。
由于无房居住,我的妻子石书玲20多年来长期在外不回家,我儿子30岁了无法聚妻。这与当地拥有多处住房的家庭形成显明的对照。放眼当今社会,贫穷可怜到我这样程度的人不敢说是绝无仅有,但肯定是廖若星辰。
对于我的住房困难情况,社区和组上干部心知肚明,但权力的限制使他们没有能力解决我的问题。我也曾多次把我的情况向比社区高一级的机关——龙驹街办反映,但每次得到的要么是口头上的安慰,要么是“待后解决”之类永不兑现的答复。
为了解决建房庄基,老实夲份且体弱多病的我,也曾想孤注一掷,在没面子拿不到庄基地批复的情况下,买了十几万砖,想在我两亩多的责任田里盖几间房,但最终还是在政府征地的大势下,相信了当时领导“待后设法解决”的承诺,贱卖了砖,服从了政府征地,但建房之事却成了泡影。
流离失所穷困潦倒的我,从来没有把父亲的功劳作为向党和政府提要求的条件,但党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党的初衷是让群众过好日子,党的奋斗目标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姑且不说我父有功于国家,即就是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贫困户,党和政府也有责任帮其脱贫。我没有过多的奢求,更不敢让政府给我盖房,只求给我提供一栖身之处的建房庄基就心满意足,即就是我社区内拆迁安置剩余的边角也完全可以接受。我想,作为一个普通百姓,这一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一定会引起关心群众疾苦的领导重视并解决的,特据实向您反映,恳请亲自来我家调查并解决我的困难,我夲人及全家感恩不尽。 我所反映的问题,如有一项不实之处,甘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后附一:《回乡转业军人登记表》复印件 二:我父立功奖品照片复印件。三:我家室内照片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