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商洛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4-01-22 | 浏览:727次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将商洛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报告内容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374条,其中,概况类信息30条,动态信息324条,其他信息20条。主要涉及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殡葬改革、社会组织监管、未成年人保护、孤儿收养、婚姻登记等方面业务工作。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有效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参照《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规范办理答复,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全年收到公开申请1条,已按照申请人要求依法规范及时答复。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引起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信息公开发布管理,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经党政办公室、科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对拟公开信息的进行保密审查和信息内容核准,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开目录,结合全局工作实际、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审核提出公开意见并由报局分管领导和局主要领导分别审定后公开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要求在商洛市民政局局网站规范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并按要求及时更新维护各栏目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全局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民留言、更新动态信息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工作,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公开程序。按照“三审三校”要求,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明确政务公开内容、流程、方式、目标。三是强化考核监督,督促工作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完成情况进行通报评比,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们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个别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二是个别科室(直属单位)信息推送质量不高、数量不多。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格式的培训,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建立完善审查更新、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提升信息质量和数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商洛市民政局 2024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