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民政动态 >> 工作动态


中共商洛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8-08-17 | 浏览:2210次 ]

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市老龄办:

2017年11月29日至2018年1月1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5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局党组将巡查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首要位置,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狠抓整改,强化督查,针对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反馈会议之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党组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要求上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严肃对待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迅速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张彦锋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局长黄天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党政办公室和监察室人员办公,做到任务上肩、责任到人。

(二)周密部署,制定方案。制定印发了《市民政局党组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责任分工》,对反馈的3大类39个问题进行分类排队,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建立了由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科室(单位)牵头、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责任体系。扎实做好整改工作部署安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挂账销号,狠抓整改。在充分调查研究、反复征求意见、局党组两次专题会议研究的基础上,建立了对账销号制度,把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3大类39个问题、整改措施等进行了认真整理,建立了整改改台账和责任清单,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个死角。按照轻重缓急和客观实际,凡是能立即整改落实的,立即整改,迅速整改到位;条件暂时不具备的,搞清原因,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按时整改;需要长期努力逐步解决的,制定了“时间表”、“路线图”,分期逐步解决,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及时跟进,监督检查。为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局党组先后召开了1次整改工作推进会、2次党组扩大会,逐条逐项听取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整改计划安排、整改措施、整改情况的汇报,并根据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重点,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重新作出规定。强化考核问责,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标准,与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年度考核挂钩,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纠正,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

二、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

1.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开展党员学习教育多数情况下只是简单念文件、读报纸,党组成员没有做到先学一步,没有结合实际充分酝酿讨论,没有形成明确的工作思路、缺乏有效的工作方法和强有力的跟进措施。个别机关干部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规章制度,以及应知应会内容不熟悉,对该怎么做不了解,对工作落实底数不清、方向不明。

整改情况:一是把推进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学习纳入到了党组(党委)管党治党责任清单,进一步健全完善,做到任务明确、目标清晰、措施具体、考核严格。二是在“学”、“做”、“常”上下功夫,把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作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基本制度和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基本内容,突出常态长效。三是对照党章党规、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讲话精神,把党员干部自己摆进去,经常自省修身,打扫思想灰尘,进行党性体检,让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四是党员领导干部、各支部书记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做合格党员、带头查找解决问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五是丰富了党员干部学习形式,“七一”前夕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党支部党员,到习总书记插队的梁家河、延安革命纪念馆、枣园、杨家岭接受红色教育,到丹凤县龙驹街道马炉村学习了刘西有精神。

2.贯彻落实中省市相关政策不到位。党组主要精力忙于应对日常工作和事务,聚焦“追赶超越”“三个商洛”不够,对重点民生问题调研少,检查指导县(区)民政工作走马观花,存在怕得罪人、怕惹麻烦,不敢动真碰硬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追赶超越”和“三个商洛”建设,跳出商洛看商洛,重新修订了《商洛市民政局“追赶超越”方案》,确定了追赶超越目标和对象,将民政事业发展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起来。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制度》,不断强化决策调研工作,今年以来,各党组成员先后围绕社会养老、民族宗教、村两委换届等工作开展了调研。三是强化督导检查,今年2月份局党组组织四个工作组,围绕养老院等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开展了督导检查。4月和6月分别组织开展了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督导检查、规范化镇村创建检查验收。7月份,我们对各县区、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上半年工作进行了考核。

3.对下拨各县区的大额民政资金缺乏跟踪监管和问责问效,个别农村低保还存在“错保漏保”“人情保”“拆户保”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民政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评估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对各县区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今年2月份,深入各县区对2017年度救灾、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开展了绩效评估。3月份,结合兜底脱贫考核整改,对全市农村低保、五保、医疗救助工作开展、资金发放等情况进行了督查和跟踪问效,确保了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规范使用。二是开展了社会救助规范化镇村创建活动,从2015年开始,开展了农村低保、特困人员、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困难群体救助的规范化镇村创建活动,并对全市规范化创建工作较早的村开展了回头望,在完善机制、政策宣传、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动态管理上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三是从5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五抓七排查”的思路,坚决查处“错保漏保”、“拆户保”、“人情保”等低保领域的作风和违纪违法问题,确保了兜底对象的精准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4.市中心老年公寓、商州区中心敬老院项目分别于2015年、2009年立项批复,至今未动工。商洛市殡葬项目建设在全省排名中位次偏后。2017年省上下达我市民政项目截止17年底还有41个在建,1个未动工,欠账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了市民政局项目建设工作办公室,增加了力量,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工,确立了班子成员包抓重点项目和重要工作责任制,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为解决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缓慢的问题,我局针对准备实施的具体项目,明确了包抓领导,落实了工作人员,有力地解决了项目包装、推介、争取、立项不及时的问题。2018年,共策划申报省级项目五大类204个4.44亿元。三是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商洛市中心老年公寓项目已进入对社会资本方固定资产评估阶段,商州区中心敬老院主体已完成,预计年底完成装修任务。启动了商洛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加大了对公益性公墓项目的督导力度。截止目前,2017年省上下达的各类民政项目已全部完成。

5.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强。贯彻《党组工作条例》不严格,存在以局务会、直属机关党委会、党组扩大会替代党组会问题。一些重大事项没有通过党组会议研究决策,在事关民政系统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上发挥作用不到位,个别项目调研论证不充分,指导推进不力。2015年至2016年有部分大额资金使用、慰问品采购等“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组会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市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对涉及全局的资金、项目、人事等“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党组会研究,杜绝了重大资金不经过党组会研究的问题。二是严格区分党组会、局务会、党委会范围,坚决杜绝以局务会和直属机关党委会代行党组会职权的现象。三是实行党组会议、党委会议、人事动议、局务会议等记录专用,完善了党组会议痕迹化管理。四是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了党组核心作用,提高了执行党纪党规的自觉性。

6.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党组会议有临时动议现象,会前没有广泛征求意见,班子成员之间意见沟通不充分,交流少。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市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坚持重大问题、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研究,近两个月以来,已召开党组会7次,专题研究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二是完善了党组(局务)会议会前沟通协调机制,党组成员之间进行沟通协调,提前准备完善议题材料,制定党组(局务)会议题申请单,经党组成员或者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党组书记(局长)同意后,再上会研究。三是所有会议提前通知,不搞临时动议,广泛征求意见,形成最终决议,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7.规矩和纪律意识不强,分工负责制落实不到位,个别班子成员缺乏责任担当,分管工作能推就推,交叉性质的工作能躲就躲,不是自己分管业务会不开,不是自己责任范围的事不过问,害怕揽事担责。个别班子成员在资金分配事务管理方面有越权行为。

整改情况: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新《党章》、《条例》、《准则》,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增强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广大党员尤其是领导班子成员“四个意识”牢固树立,责任担当不断强化。三是通过中心组集体学习、自主选学、专题讲座、外出参观等形式,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和政治规矩教育培训,强化了党性锻炼、提高了党性修养。四是落实了党组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各位党组成员在做好分管工作的前提下,做到了分工不分家,重点带其他,到位不越位,补位不缺位。

8.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机关日常管理制度滞后,2014年以来未修订,一些条款内容陈旧,与现行政策规定不符。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局务会议事规则》、《市民政局考核办法》、《干部管理制度(职工考勤制度、外出报备、请销假制度)》、《保密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机关日常管理制度,并按照现行政策和规定要求,更新了相关内容,确保了各项制度科学完善,便于操作,务实管用。

9.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执行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不严格,存在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自行采购、大单分采、税票分开、会议费用超支等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等机关日常管理制度,并按照现行政策和规定要求,更新了相关内容。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工作规定,对所需物资、办公用品等全部严格办理采购手续,杜绝违反政府采购现象发生。三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细则,严格精文减会,严控支出,截止2018年7月,会议费用减少,较上年同期下降15%。

10.市福彩中心广告宣传和装修工程支出费用较大,未经班子集体决议。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工作人员对福彩中心近年账务收支情况进行核查,对广告宣传和装修费用较大问题进行了调查,并责成其做出合理性说明。二是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增加了凡对直属单位重大事项、工程项目、大额财务支出,一律经局党组研究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或执行。

11.个别职工存在迟到早退,履行请假审批手续不规范甚至不假而走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市开展的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的基础上,市民政局延长活动一个月,重点解决部分干部职工思想根源和规矩纪律意识不强的问题。二是修订完善了《市民政局干部管理制度》,对请假权限上收一级,所有人员请假都要到办公室备案,外出办事实行去向登记。三是在局系统实行上班签到,下班签退工作制。四是对直属单位的工作纪律进行了检查督查,总体情况良好,没有发现迟到、早退和手续不完善问题。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12.领导班子理论武装不足,党组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无计划、无记录、经常以党员大会集体学习替代中心组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党组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细化了学习内容、明确了学习时间,落实了责任领导,强化了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二是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中心组会议,坚决杜绝以党员大会集体学习会代替中心组会议问题。三是实行党委会、中心组会议、党员大会等会议记录专用、独立,切实做好痕迹化管理。

13.领导班子年龄整体偏大,面对民政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统筹谋划不够,落实“追赶超越”要求的思路不活,习惯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缺乏创新魄力。

整改情况:加大政治理论、民政业务和政策法规学习,认真学习和借鉴先进地区和发达省份经验,各党组成员先后赴南京、北京、武汉等发达地区学习了社会养老、民族宗教、殡葬改革等工作和经验。7月份,选派了3名同志到南京市民政局进行挂职锻炼,不断创新思路、开拓视野,统筹推进民政事业发展,逐步解决领导班子思路不广、点子不多、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

14.在解决社区日间照料、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项目运营管理上研究不深、把握不准、不敢大胆尝试。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开展工作调研,对全市建成并投入使用的8个日间照料中心、55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整体运营和社会效益发挥情况进行了调研。二是多措并举破解难题,已将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纳入市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关于运营补贴问题,省级层面正在出台政策。三是运用绩效考评结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从福利彩票公益金之中列支资金,对已经运营的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给予1万元至3万元的奖励资金,确保正常运转。

15.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把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落实机关党建工作乏力,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监督检查考核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党建工作“五个责任清单”,将党组织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和书记的第一责任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增强了抓党建主业主责意识。二是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的政绩”思想,坚持把抓党建作为首要任务,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召开了2次季度考评会,1次标准化党支部创建现场推进会。三是结合业务分工,建立了党组成员党建联系点制度,强化了监督检查,今年4月和7月份,结合季度考核,分别组织开展了党建工作检查。

16.社会组织党委自成立以来党建工作推进缓慢,工作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实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与党组织建设同步申请、同步登记、同步审批,对不实行“三同步”的社会组织不予审批。二是实行社会组织星级管理,对市本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等次较高的评星晋级。三是加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市级171个社会组织中有129个建立了党组织,42个下派了党建指导员,实现了党的工作全覆盖。

17.直属机关党委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经常,对下属9个支部如何开展党建工作缺乏科学谋划、督促检查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实行了党建工作年计划、季度点评工作制,环环相扣、步步为营,确保了各项工作执行到位、落到实处。二是6月份召开了直属机关党委标准化党支部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听取了支部书记工作汇报,总结季度党建工作,帮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改进措施,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三是成立了局党委办公室,专门负责机关党建的组织实施和抓落实工作,对直属单位党建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确保了党建工作成效。

18.机关党建与业务结合不紧密,工作计划不具体,操作性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牢固树立“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工作理念,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完善了机关党建工作计划,注重灵活性、实用性和易操作性。二是结合实际,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互融互促,坚决克服“两张皮”现象。今年以来,局党委先后结合包村扶贫组织党员干部,到商南县赵川镇腰岭村开展兜底脱贫6次,到商中路社区开展结对共建活动1次。

19.检查工作不扎实,内容不全面,发现问题不精准,程序不完善,考核不严肃,缺乏常规性考核痕迹。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市民政局考核办法》,印发各科室、直属各单位遵照执行。二是实行季测评、半年(年度)考核制度,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全程记录,并做好档案资料整理和归档。三是严格考核结果运用,利用民政工作会、“七一”表彰会分别对年度考核位次靠前的科室、先进党支部和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了表彰。

20.党员积分管理流于形式,积分记实手册记录不全面,得分审核手续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在6月份的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现场推进会上,组织党务干部对党员积分的分类标准、考评细则、积分管理、积分应用等重点环节进行了培训,推动党员积分管理扎实开展。二是学习推广儿童福利院经验,将党员积分管理与岗位职责任务紧密结合,对标积分,实行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三级把关”。三是将积分结果作为党员干部民主评议、格次确定、党委评优树模的重要依据,发挥了积分制管理的实际效果。

21.党建创建活动效果不明显,党建活动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主动实施少,被动开展多,与民政工作契合度不高,载体单一,助推单位中心工作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和业务要求,按照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风格有特色的原则,加大党建活动创新。局党委组织参加了全市“十九大知识竞赛”、市社会福利院支部开展了“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争做优秀护理员”演讲比赛、市儿童福利院举行了“迎七一,颂党恩”演讲比赛、市福彩中心举办了“不忘初心、永跟党走,做新时期有为青年”诗词朗诵赛。二是丰富了党建活动载体,创新提出了“争做严实民政人”、争当“勤廉兼优好干部”和“最美民政人”等党建载体,党建和业务结合更加紧密,内涵和外延不断丰富,有力推进了民政事业发展。

22.“为民解困送党恩”党建品牌缺少实质性支撑内容,常态化作用不明显,影响力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把党建品牌创建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民政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了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互促进。二是给党建品牌增加了“三最”、“四民”、的内容,通过“四比一争当”,设立党员监督岗、示范岗等,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党建品牌内涵,“为民解困送党恩”党建品牌被评为优秀党建品牌。三是抓党建促脱贫,深入开展了社会救助规范化镇村创建工作,抓好了“四个规范”,实现了“四个精准”,编密织牢了民生兜底网,有力地促进了脱贫攻坚工作。

23.开展“三进三服务、建功十三五”主题活动,只在党建联系点搞活动仪式、开展慰问,经常性党建结对子活动少。

整改情况:一是实行机关党建主题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将活动内容、时间、地点、责任领导、参与人员等以文件形式固化下来,定期组织开展活动。二是开展了“三进三服务、建功十三五”党建活动,今年以来,深入赵川镇腰岭村6次,商中路社区1次。三是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党支部党员,到习总书记插队的梁家河、延安革命纪念馆、枣园、杨家岭接受红色教育,到丹凤县龙驹街道马炉村学习了刘西有精神。

24.规范化党组织创建工作抓的不严,直属9个党支部只有1个达标。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五个规范化”党支部建设标准,结合工作分工,每名党组成员包抓一个以上支部,夯实了标准化建设工作责任。二是6月召开了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现场推进会,观摩了儿童福利院标准化建设成果,听取了局机关等9个支部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方案。市儿童福利院党支部被市直机关工委成功命名,市老龄办等4个党支部初步验收。

25.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局机关支部和下属部分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贯彻落实不到位,未能形成常态。支委和党小组召开会议、开展活动不经常,党员大会以学习传达各级会议和文件精神为主,结合民政工作讨论研究贯彻措施少。个别党组成员和支部书记讲党课次数不够,讲稿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党组成员抓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分工》,设立了民政局党委办公室,充实了党务工作人员,夯实了抓机关党建的工作基础。二是印发了《关于严格落实党组织党内生活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强化了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日常监督。三是在学习教育、主题活动日将日常工作和业务学习充分融入,改变了为学习而学习,单纯学习政治理论和上级文件的形式,注重实际工作效果。四是深入开展书记讲党课活动,6月前,各支部均开展了“书记讲党课”活动,并按照双重组织生活会要求,邀请局党组成员和分管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

26.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党组成员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没有把自己摆进去,没有作为普通党员来落实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制度,查摆问题不深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尖锐,会议发言没有起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整改问题不彻底,推进工作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局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局机关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外出学习等。二是召开了落实巡察整改问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辣味足、火药味浓,达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三是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个人报告制度,如实将参加支部生活会情况向党委报告,并由党委进行核查备案。

27.基层党建工作松散薄弱,工青妇组织2014年至今尚未换届、组织机构和人员不健全,下属党支部对党员学习教育管理不经常,党务工作人员配备不到位,力量不足,从机关到直属单位党务工作人员全是兼职,没有专职人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配齐了工会、妇联领导和负责人,强化了组织领导,确保了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加强机关党务机构建设和直属单位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同市编办沟通,设立了局机关党委办公室,明确了机关和直属单位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三是督促各支部修订完善了党员学习计划,落实了党员学习教育制度,党委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确保了工作实效。

28.党组织关系接转不正常,组织关系介绍信随意粘贴在会议记录当中;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不规范,机关支部党员活动室被挤占利用;党建资料管理不规范,党建工作记录、会议记录零乱、残缺不全,不能真实反映工作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要求,对组织关系结转工作进行了规范,组织关系介绍信随意粘贴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认真落实市直机关工委标准化党支部创建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六个标准化”要求,以机关支部党员活动室整改为契机,改造和提升了5个党员活动室,杜绝了挤占变更党员活动室情况发生。三是加强了机关、直属单位党建资料管理,根据档案管理要求,对党建类文件、记录、活动资料进行了规范和整理,确保了资料齐全、信息完善,如实反映工作。

29.“三项机制”运用不充分。鼓励激励机制不健全,能上能下要求落实不坚决,干部职工担当干事的积极性不高;对民政干部培养、培训不及时,机关和直属单位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干部缺乏交流锻炼,部分中层干部在固定岗位履职超过10年。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了学习教育,将“三项机制”学习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会一课”内容定期学习,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形成了熟悉了解,贯彻执行的强大动力。二是修订完善了《市民政局考核办法》,《市民政局“三项机制”实施细则》、《选拔任用干部运用“三项机制”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把“我是谁”、“追赶谁”、“超越谁”搞清楚、弄明确,有效激发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精神。三是综合运用平时考核、季度点评、半年考核、综合研判等手段,每季度对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进行考核测评,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打分、排名、“排队照相”,并将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确保“三项机制”奖惩用有依据。四是严格“三项机制”运用,依据《商洛市民政局党政干部鼓励办法实施细则》提拔任用干部8人,按照《商洛市民政局推进局系统科级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免职处理科级干部2人。不折不扣地把“能者上、干者容、庸者下”的规矩立了起来。

30.局机关从下属单位借调人员19名,多数程序缺失、手续不全,存在违规用人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开展人员清退工作,针对巡察发现问题,我们立行立改,已于今年2月份将从商洛市社会福利院借调的5名工作人员全部清退。二是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干部跟班学习有关规定要求,对因工作需要需借用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积极到组织人社部门办理、完善了相关手续和相关资料。三是其他工作人员,完善了手续,在确保工作衔接性和不断档的情况下,正在逐步清退。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

31.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部署有差距,开展相关工作自觉性不强。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较少,个别领导干部对有关规定、制度学习不深入,执行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市民政局党组、党组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履责计划》,并以文件印发,进一步细化责任内容和履责要求。二是明确了局党组每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增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操作性。三是开展了季度点评考核和集体约谈,今年以来先后组织“三项机制”暨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考核2次、集体约谈提醒3次、任前谈话1次。

32.业务工作布置的多,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少,目标责任书监督检查考核少,学习中省市纪检监察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学习、轻实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市直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与各科室、直属各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研判制度,对科室、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季度督查、半年研判、年终考核。三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工作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丰富了学习内容,提高了工作实效。

33.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不经常,反腐倡廉教育方式单一,主要以学习文件、观看专题片、警示教育为主,采取约谈提醒、现身说法、典型案例教育等形式较少,廉政风险防控点确定不够准确。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利用典型案例等形式加大廉政宣传。先后组织学了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和商州等县区干部违纪违法情况的通报,冯新柱案“以案促改”的通报等,做到了举一反三,警钟长鸣。二是加大了约谈提醒,警示教育力度,春节、端午等重要节点对党组成员、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今年以来先后开展干部作风纪律、党风廉政集体约谈3次,三是根据业务分工和干部岗位情况,对一些涉及财务、项目等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廉政风险点进行了重新评估。

34.党组成员讲廉政党课少,约谈下属单位负责人没有全覆盖,对直属单位的监督力度不大,对分管项目和资金的重点岗位人员廉政风险提醒不经常。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了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将廉政党课纳入“三会一课”内容,局党组成员每半年在所属党支部和联系的党支部讲一次党课。二是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结合季度检查考核,分管领导每季度对科室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对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以及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约谈提醒。三是严格按照《市民政局党组和党组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履责计划》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常态管理,实现了全覆盖。

35.落实“两个责任”不坚决,党组对“两个责任”研究不充分,结合民政工作不紧密,责任清单要素不全、内容不细。党组季度点评研判记录不及时、不全面,纪实手册中有以常规工作代替廉政纪实的现象,围绕业务工作谈话较多,廉政提醒内容较少,没有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所有党员干部身上。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党组会,专题研究局党组和党组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工作,印发了《市民政局党组和党组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履责计划》,组织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参照制定并严格执行。二是每季度组织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党组成员对分管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点评、研判,并将点评情况上报了市纪委。三是严肃处理违纪问题,对市社会福利院“2•15”案件中负有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等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免职、党纪和政纪处理,对“3•28”媒体接待工作中负有主要责任的殡葬管理科科长给予免职处理。

36.个别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乏主动性、自觉性,重面上安排,轻督查落实,重问效、轻问责。对分管范围内存在的问题发现指出不及时,基层民政干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确立了党组成员联系科室和直属单位、监察室业务指导、党政办公室分片督办的“三位一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机制,切实把任务明确到每名党组成员、把压力传导到每名党员领导干部身上。二是党组成员每季度对各科室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指导检查、并在季度考核会议上进行点评和安排。三是开展了半年工作考核,并对各县区民政工作和党风廉政领域问题进行检查,对民政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市纪委,并会同县区进行严肃查处。

37.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弱化,纪检监察人员配备不足,纪检组长尚未配备,监督执纪问责力量薄弱。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中共商洛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积极向市委、市纪委进行了汇报,争取配备纪检组长,为监察室增加工作力量。

38.纪检组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不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深入,执行纪律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开展明察暗访、执纪监督、责任追究力度小,案件查处数量少,局纪检组三年来直接办理的案件只有1件,层层传导压力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了纪检监察“三转”要求,聚焦了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局监察室不再承担民政局其他业务工作。二是充分运用了“四种形态”,2月22日、4月27日、6月15日分别对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廉政约谈,7月16日对新任的8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谈话。三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全力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能和案件查办,督促核查群众信访件5件次,接待处理群众来访13批次,做到件件有回声,事事有着落。2018年局监察室查处案件1件,对5名工作人员进行党纪、政纪处理。

39.市社会救助中心对成立以来收到的反映信件查处情况一直未整理归档。

整改情况:加强了档案规范化管理,特邀请市档案局工作人员进行指导,抽调两名同志专职对社救中心成立以来的各类档案,按照规定和要求进行整理归档,并做好了移交准备工作。

三、全面抓好今后工作

我们将认真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紧盯整改重点,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巩固已有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一是持续用力深化问题整改。坚持主责就是守责、守土必须尽责,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不回避矛盾、不害怕困难、不推卸责任,抓重点、破难点,坚定不移推进、不折不扣完成,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局党组将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研究谋划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指导纠正。以高的标准、严的要求、实的举措,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件件落实,全面到位。

二是巩固提高整改工作成果。局党组将按照落细落实抓长抓常的原则,紧盯问题不放,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认真跟踪问效,防止出现反弹。同时,要及时搞好整改工作“回头望”,对需要不断深化的突出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不达目的决不收兵。对需要举一反三、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坚持挂账不销账,咬定青山不放松,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加强定期调度和跟踪督办,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大问责力度,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着力强化建章立制工作。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治本,着力从个性问题中找出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的原因,按照“边整改、边总结”的原则,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通过制定管用的制度,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压紧,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同时,强化监督管理,以刚性约束保障各项政策制度执行到位,严格规范决策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全程监控。强化纪律约束,全力推动突出问题整治到位,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四是建立管党治党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特别是政治纪律,全面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始终坚持好干部标准,认真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充分运用“三项机制”,坚决匡正选人用人之风。聚焦重点领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新“四风”整治,真正做到勤政廉洁、风清气正、务实高效。


中共商洛市民政局党组

2018年8月16日

分享给好友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