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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姓  名:  吴..
来信时间:  2020-06-01
是否公开:  公开
信件主题:  五保户相关政策和条件
信件内容:  尊敬的市民政局领导您好,首先感谢你在百忙之中查看我的信件,本人吴振宇户主,现年65岁,妻子李秀云现年65岁,夫妻二人身患多种慢性疾病,大儿子十多年前患病离世,二儿子前两年也去世离开了我们,我们非常悲痛,那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伤痛别人是永远体会不了的,女儿十多年前远嫁异地后从没有回过家,二儿媳也因儿子离世改嫁离开了我们,目前只有我们夫妻二人相依为命,由于年龄大在加上患有慢性疾病无法务工目前没有生活来源家庭比较困难,曾在村委会申请过五保相关政策但由于村支书和本人有矛盾不给予办理找理由推脱,后来找过镇上民政我也说了家庭的详细情况后答复我有女儿不符合五保政策,但其他镇上村民有和我一样的情况目前一直享受五保政策,难道国家政策是对人不对事吗?目前我县五保的符合条件都有哪些,像我们夫妻二人目前的情况符不符合五保相关政策,申请流程是什么,如果不符合五保政策能否符享受低保相关政策,希望领导在百忙之中给予回复,谢谢

回复内容

受理时间:  2020-06-12
回复时间:  2020-06-12
答复单位:  商洛市社会救助中心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情况:  你好,一、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16—60周岁之间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以及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二、就你目前反映的这种情况,其家庭没有劳动能力,也无生活来源,虽然女儿已经外嫁且多年未联系,但女儿作为法定赡养人要承担赡养义务。其女儿吴军霞如若女儿无法履行赡养义务,请你向所在镇办提供女儿被宣告失踪证明,以证明有法定赡养人,但法定赡养人无履行赡养义务的能力。如若不能提供此项证明则不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 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流程:个人申请、镇办审核、县区民政部门审批。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申请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镇办政府接到申请后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民主评议、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后将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异议上报县区民政部门。县区民政部门全面审查上报材料,按照一定比例抽查后作出审批决定,并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 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针对所有困难群众,而绝不是针对某一个人,通过个人申请、镇办审核、县区民政部门审批等程序只要符合条件,都会纳入救助供养范围。 五、如果生活困难可以通过社会救助掌上办理平台,进行网上申请其他社会救助,也可以直接去当地镇办政府直接申请,经镇办政府调查后看是否可以享受低保或者临时救助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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