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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姓  名:  王..
来信时间:  2019-06-17
是否公开:  公开
信件主题:  关于城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人员的条件
信件内容:  咨询城市特困人员入院条件

回复内容

受理时间:  2019-06-17
回复时间:  2019-06-18
答复单位:  民政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情况: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我局门户网站“办事服务”栏目内有城市特困人员入院条件,请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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