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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姓  名:  张..
来信时间:  2020-03-24
是否公开:  保密
信件主题:  我是否有知道我哥哥在福利院的生活情况
信件内容:  尊敬的局长: 您好!我是张宏雄的弟弟张宏军 2020年3月13日我发给您的邮件已过去10天 我很失望的是没有收到期盼的局长回复(每天都进局长邮箱查收回复) 当天(3月13日)邮件发出后我怕邮件局长收不到,又重新发一遍 并且同样收到了局长邮箱的回执:您的邮件提交成功 我现将我3月13日写给局长的信件再发一次:如下。希望能收到回复,谢谢 尊敬的局长: 您好!我是张宏雄的弟弟张宏军 张宏雄是2019年5月14日局长会议确定让入住商洛市社会福利院的 2019年5月15日给在商洛卫校由我出检查费检查了相关的身体情况 2019年5月16日由福利院人将我哥哥从百顺山公寓接去商洛福利院 其间我7月去福利院看望了我的哥哥,9月去福利院看望了我的哥哥 中间多次电话了解当时接我哥哥去福利院的干部了解我哥生活情况 春节本想去福利院看望哥哥,但因有疫情发生去消了去看望 的想法 今天我一打电话了解我哥哥的近期情况,但是非常坏的消息传来了 说我哥哥3月2日已去逝了,真是让我心里难受......不知如何作答 我想请教一下百忙中的局长,我哥哥离逝我是否有知情的权力 请局长大大多多指教 谢谢 2020年3月13日 张宏军

回复内容

受理时间:  2020-03-24
回复时间:  2023-08-01
答复单位:  民政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情况:  张宏军先生,您好! 您3月13日2次、3月23日的来信已收悉。 对此我和局领导以及社会福利院高度重视,并进行了必要的调查走访,经过调查得知: 张宏雄,男,汉族,生于1960年3月30日,商洛市商州区四皓巷一组人,身份证号码612501196003300217。未成家、无子女。之前因残疾等级壹级自费入住商州区百顺山庄老年公寓(私营企业)。2019年4月22日商州区民政局《关于上报我区四名城市特困供养对象入住市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的报告》(商区民发〔2019〕102号),申请将张宏雄等四人入住商洛市民政局下属单位社会福利院进行集中供养。经2019年5月中旬民政局会议研究认为:张宏雄等四人确系特困流浪“三无”人员,可以由社会福利院进行集中供养。2019年5月22日社会福利院派员、出车将张宏雄等四人接到福利院进行集中免费供养。在此期间,虽然张宏军先生去市社会福利院看望过张宏雄,但贵先生并非是张宏雄的监护人,其监护人是张宏智(花名册显示)。2020年3月2日,张宏雄出现不适症状后市社会福利院立即拨打“120”,经商洛市医学国际中心医院急救科抢救治疗无效,宣布张宏雄因心力衰竭死亡。对此,市社会福利院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商洛市民政局关于接收马继虎等四名城市特困人员到市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的批复》(商民发〔2019〕75号)文件,将张宏雄的遗体按照城市特困人员遗体送至商州区殡葬管理所进行了火化。至于贵先生提出知情权的问题,因当时没有找到贵先生和张宏智的联系方式,所以,社会福利院无法履行告知您的知情权。特此答复,望我的答复能安慰您对失去亲人的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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