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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姓  名:  张..
来信时间:  2019-07-28
是否公开:  公开
信件主题:  大病救助
信件内容:  尊敬的商洛市民政局领导: 您好,我叫张卫军,是商州区北宽坪镇小宽坪村成年组农民,家中四口人,儿子在西北政法大学读大一,女儿才八岁。 家乡山大沟深,交通不便,一年到头几乎没有什么经济来源,几年前一家人拖儿带女来到西安,一边打零工一边供娃上学,维持着平平淡淡的生活。 媳妇樊秀峰于2019年5月在西安交大一附院查出患有冠心病,在亲戚朋友借钱以及贷款的帮助下,花费十几万元稳定住了病情。但由于我常年在外打零工,之前的合疗都一直在交,却意外错过了2018年的合疗缴纳。因此这十几万治疗费用没法儿报销。沉重的债务包袱像泰山一样压在脆弱的家庭上,压得我们直不起腰,生活陷入困境。 眼看又到开学了,去年贷了区上生源地助学贷款8000元,自己又花了钱才勉强上了一年大学,今年的学费在哪?还有女儿的学费和生活费,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媳妇自从5月13号出院后经常胸口疼痛,只能在家养病。为了稳定病情,每月都要吃1000多元的西药来维持治疗。医生说需要长期服药不能间断,不然会造成二次伤害。 大家都说现在党的政策越来越好了,政府特别关心民生,我们家的困难和求助,恳请民政局领导能帮我解决。能给予经济救助和评定低保户。张卫军及全家人非常感激共产党的大恩大德,传递政府的温暖。 每个家庭都是国家的一份子,在全民致富奔小康的路上都不能掉队,拖国家的后腿。我相信在政府和党的关怀下。我们家一定能苦尽甘来,渡过难关。

回复内容

受理时间:  2019-08-02
回复时间:  2020-04-16
答复单位:  市社会救助中心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情况:  你好,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3470元,且家庭财产符合商洛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财产要求的,可以向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低保申请。 根据我市制定的医疗救助政策,医疗救助对象已由过去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一般困难群众三类群体扩大到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特定救助对象、因病致贫救助对象、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因病致贫对象及其他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象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家庭年收入扣除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后,人均不超过3470元,且家庭财产符合商洛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认定条件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可享受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报销比例为30%,封顶线为1.5万元。即:(个人住院医疗费用-合疗报销费用-大病保险报销费用-其它各类商业保险报销费用)×30%≤1.5万元。目前这项业务已交由医疗保障局办理,建议您联系医保部门。 在充分享受医疗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可继续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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