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姓 名: | 王.. |
来信时间: | 2018-11-30 |
是否公开: | 保密 |
信件主题: | 优抚补贴 |
信件内容: | 你好,我父亲是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的老兵,现在去世了麻烦了解一下有一次性优抚补贴吗?他生前是重点优抚对象! |
回复内容
受理时间: | 2019-01-16 |
回复时间: | 2019-05-21 |
答复单位: | 民政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情况: | 王会杰同志你好,你的网信留言已收悉,根据陕西省《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优抚对象死亡后,其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市辖区民政局应从本人死亡的第二个月起,再发给其家属六个月的定期定量补助费作为丧葬补助。”具体办理事项请你与商州区民政局优抚股联系。(0914-2986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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