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 | 尊敬的网友:
你好!
你在商洛市民政局局长信箱电子邮件中关于抚恤金及丧葬费疑问》的邮件收悉,感谢你对我市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提出的问题我们做以下回复,希望你能够满意,继续支持全市殡葬改革工作。
1.关于“你父亲的抚恤金及丧葬费办理程序必须要火化吗?”,“无火化证是否不予发放抚恤金及丧葬费?”及“是以死亡地点为火化区还是非火化区来确定是否火化,而不是以养老金的发放地来确定是否火化,不知对否?”的问题:
答:《商洛市调整殡葬火化区意见》商政发[2014]59号第四款第二条“工作要求”中规定:火葬区内死亡人口一律实行火化,未按规定进行火化的,有相关执法部门按规定处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死亡职工无论是否在火葬区域,一律实行火化。财政供给对象死亡未火花的,一律不发给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定期补助金。享受城乡养老保险对象死亡未火化的一律不发丧葬费。这款规定很明确,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死亡职工无论是否在火葬区域,一律实行火化,不存在是以死亡地点还是养老金发放地点来确定是否火化,同时享受丧葬费和抚恤金必须要火化,没有火化证是享受不了抚恤金及丧葬费的。
以上回答希望你能满意,继续关心支持全市的殡葬改革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