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单位


商洛市社会救助中心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7-12-26 | 浏览:14410次 ]

商洛市社会救助中心是2013年5月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研究同意,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基础上组建的副县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市民政局管理。主要承担全市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农村五保供养等社会救助工作。市社会救助中心现有编制9名,在编5人,设主任领导职数1正1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内设城乡低保科、社会救助科、信息核对科3个科室。主要工作职责:1、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2、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标准,并负责标准的调整和上报备案工作。3、负责预算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资金需求计划,负责资金的发放和监。4、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和文件精神,常年公示社会救助咨询举报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5、落实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负责对救助对象收入和财产情况进行信息比对调查核实,及时掌握其家庭动态信息。6、负责接待、受理来信来访和群众咨询举报,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7、按要求负责收集有关社会救助工作数据统计汇总、向相关部门、省厅报送报表和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8、指导、督促、检查 各县的社会救助工作。9、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和向上级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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