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决算


商洛市民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8-10-25 | 浏览:99529次 ]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编制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拟定全市民政工作实施意见及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负责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登记审批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

(三)负责拟定全市减灾救灾工作政策,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实施减灾计划。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负责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定社会救助政策、规划、标准和组织实施工作;

(五)负责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全市城乡社区建设。负责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六)负责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推进全市社会养老事业发展,协调指导全市老龄工作。指导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七)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八)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地名管理、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调整工作;

(九)负责全市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工作。负责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残疾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市双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负责全市少数民族和宗教事务服务管理工作,促进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规范宗教活动。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会保障兜底精准有力。建立了市县镇三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增强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合力。紧贴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中心,落实了市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人员和编制,开展了数据比对和五保、低保全面复核,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加强与扶贫等相关部门衔接配合,开展了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和全面核查,“人情保”、“政策保”等错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围绕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水平,持续深化社会救助规范化镇村创建工作,社会救助规范化镇村创建扩大到98个镇办、1281个村(居)。政府购买医疗救助服务在全省首家深入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在全市公立医院实现了全覆盖。加快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建立“三共同”工作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49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470元/人˙年,高于3070元的扶贫标准。我市兜底脱贫经验两次被《中国社会报》专题报道,并在全省兜底脱贫现场推进会交流经验。截止去年底,农村低保对象32565户88965人、城市低保8308户17691人、特困供养人员16761人得到有效兜底保障,医疗救助249480人次、临时救助44931人次,累计发放资金分别为2.65亿元、9297.56万元、9802.49万元、12443.89万元、5158.97万元。

(二)养老和福利事业加快发展。联合公安、卫计、质监、老龄等部门扎实开展了全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举办了养老院服务业务培训。全市86所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服务水平和质量明显提升。加强养老项目招商引资,参加了第六届中国(西安)老龄产业博览会、2017年江苏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和高峰论坛,与南京市民政局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与南京援通养老服务中心签订了招商引资2亿元的《养老合作协议》。全市8个日间照料中心和15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项目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较好地为辖区老年人提供了日间照料等服务。高龄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有效落实,分别为14.8万名高龄老人发放补贴1.12亿元、12万名残疾人发放补贴1亿多元。开展公益福彩资助贫困大学生活动,累计资助大学生610人,发放资金290万元。福利彩票发行再创佳绩,2017年销售额2.6亿元,比2016年增长2400万元,增幅10%,增长幅度全省第四。

(三)防灾减灾救灾有力有效。启动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修订完善了《商洛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夯实了减灾救灾层级责任。广泛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应急演练和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推进重救灾向重减灾转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升。市县7个救灾物资储备库全部建成,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基本完善。创建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8个,政策性农房保险和“一元民生保险”有效实施,整体应急救灾能力明显提升。启动市级救灾应急响应1次,积极应对“秋淋”等自然灾害,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累计下拨冬春救助资金5858万元,灾后重建资金2026万元,调拨发放帐篷1000顶、棉被14330床、棉衣9100套、单衣7000件、鞋11000双,确保了受灾群众达到了“六有”。

(四)基层社会治理深入推进。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四社联动”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下拨资金200万元支持丹凤县“四社联动”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四社联动”示范建设深入开展。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为农村社区省级示范县洛南、市级示范县山阳分别下拨补助资金100万元、20万元。印发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实施办法》,一年来新发展社会组织13个、年检108个、撤销注销15个,约谈了24个不按时年检的社会组织负责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有序开展。评审2017年社会组织省级福彩项目17个、“三区计划”暨“人才服务商洛发展”项目7个。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市级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对全市110个社会组织党组织完成了评星晋级。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机制,积极推进社区协商,村务公开不断规范,村民自治能力显著提升。5个县区社区服务平台与省市实现了互联互通,49个城乡社区建设项目全部建成。

(五)双拥优抚安置政策有效落实。完成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第24次提标、1978年至2014年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的信息核对录入和15953名优抚对象数据更新工作。2017年度转业士官全部安置到位,退役安置遗留问题全部“清零”。对266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对5名伤残军人、26名带病回乡退伍军人、39名退役士兵进行了病情和伤残等级鉴定,对所有涉核人员进行体检。拨付各类优抚、安置、医疗资金1.3亿元。春节、“八一”前夕,对驻商官兵和优抚对象进行了走访慰问,举行了纪念建军90周年和“9•30”烈士公祭等系列活动。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及管理,完成了一批革命遗址维修改造项目,双拥工作深入开展。创新军休管理服务,全面落实“两个待遇”,繁荣发展军休文化。

(六)专项社会事务工作扎实开展。殡葬改革稳步推进,实施殡仪馆建设项目2个、县级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3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30个。统筹推进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对23名失学辍学儿童劝反复学,为245名无户籍儿童登记了户口、10万名无人监护或父母无监护能力的留守儿童落实了监护责任人。“六一”儿童节期间,为全市80名留守儿童发放补助金12万元。开展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全年救助各类求救人员6700人次。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验收、地名故事、地名志编撰等全面完成。洛南撤县设区工作意见已报送省上审定,丹凤撤县设区,商南、山阳撤县设市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规范婚姻登记工作,将婚姻登记失信信息纳入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七)民族宗教工作稳步推进。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商洛市民间信仰管理办法》《商洛市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三个规范性文件。争取资金249万元,实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11个。开展了和谐寺观和民族团结创建进清真寺活动,对私设公德箱、借教敛财和非法宗教排查治理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为全市89处宗教活动场所换发了新证、规范了命名。

(八)民政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坚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扶贫领域”专项整治活动与民政工作紧密结合,着力整治“新四风”。注重用身边人、身边事加强干部教育,开展了“最美民政人”评选活动,徐升莲等18位同志被授予“最美民政人”荣誉称号。制定了“三项机制”实施细则,并严格运用,干部职工责任、担当和创新意识进一步增强。月汇报、季测评考核办法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去向公示等工作制度执行有力,全年参加行风热线2次、举办机关问政2次,服务效能明显提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铁十条”,“三公”经费明显下降,作风建设不断加强。

(九)服务中心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扎实开展包村扶贫工作,为包扶的商南县赵川镇腰岭村选派了“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累计争取和投入资金411万元,改善基础设施,发展脱贫产业,促进群众增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按照“一事一策、一人一策”的办法,妥善处理了一批涉军、社会救助、民族宗教领域的信访问题,扎实做好重要敏感节点信访稳控工作,全年实现了赴省进京零非访。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意识形态教育管控、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深入宣传婚俗文化和计生政策,定期组织系统女职工开展“三查”,计生政策有效贯彻落实。积极支持配合移民搬迁、棚户区改造、美丽乡村建设,年度社区建设配套项目全面完成。规范人大建议和政协议案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全部办理答复完毕,提案办理的答复率、回访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范围的单位共有8个,具体单位名称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1 商洛市民政局机关

2 商洛市社会福利院

3 商洛市民政局复退军精神病医院

4 商洛市社会福利厂

5 商洛市社会救助中心

6 商洛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

7 商洛市儿童福利院

8 商洛市烈士陵园管理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42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事业编制114人;实有人员125人,其中行政24人、事业10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3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本年度收入总计4002.29万元,比上年度决算数增加 2638.49 万元。主要是省市福彩公益金补助较上年增加,该资金主要用于商洛市中心老年公寓建设项目。

本年度支出总计4002.2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917.29万元,同期增长3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度收入总计4002.29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0.27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83.1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

(4)经营收入0万元 。

(5)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998.92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度支出总计4002.2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37.2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市民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9.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1.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04万元。

(2)项目支出208.15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支持民族事业发展5万元,民政管理事务工作经费83.15万元,就业补助10万元,各类优待抚恤金30万元,临时救助支出5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万元等。

(3)经营支出0万元。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5)年末结转和结余3356.87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及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其中2083.10万元为商洛市中心老年公寓项目建设资金,因人员调整,账户无法正常使用,未及时拨付到该基建账户。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003.3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0.27万元,比上年度决算数增加98.47万元,增长1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83.10万元,主要是本年度财政追加民政补助经费较上年增加,用于本单位职工正常晋升工资经费、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5.42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40.62万元,同期增长60%,主要本年度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7.27万元,项目支出208.15万元。具体支出构成是:行政运行437.2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开支,如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民政管理事务203.15万元。主要用于村级“两委”工作经费,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补助,慰问困难群众、驻商部队,各类优待抚恤金,低保、临时救助,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等项目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基本支出437.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0.23万元,公用经费57.04万元。

人员经费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9.1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社保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1.1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中,包括商品服务支出57.0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会议费、维修费等日常开支。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9.59万元,较上年增加5.09万元,增长3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31万元,公务接待费1.28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31万元,其中单位公车运行维护费3.21万元,租用市交投公司车辆费用15.1万元。由于本年度陪同上级检查、汛期下乡检查慰问等工作量增大,比上年度经费有所增加。

(2)因公出国(境):因出国费(境)费用为0元。

(3)公务接待费1.28万元,主要接待上级领导来商视察调研、兄弟地市来我市开展交流、南京市民政局交流指导等,2017年公务接待7批、40人次,同上年相比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减少0.46万元,减少27%。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培训费支出10.3万元,主要开展了全市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培训会等,严格执行培训费标准,压缩培训规模。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会议费支出27万元,主要召开了2017年全市民政工作会、全市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全市退役士兵安置权益保障及维稳专班会、民政项目建设工作会、社会组织评审工作会等。

六、2017年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末开展绩效管理,计划在2018年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04万元。其中办公费12.43万元,公务接待费1.28万元,维修维护费2.54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7.01万元,工会经费4.19万元,劳务费5.44万元和其他支出14.15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较上年增加了47.04万元。原因是我单位为“兜底脱贫”牵头单位,本年度到各县检查调研较多,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大;组织干部每周前往商南县腰岭村开展帮扶工作,公车运行维护费和差旅费支出较多;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劳务费用支出较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1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了4.54元,增长58%。通过政府采购审批,购置办公家具和器材,其中办公电脑12台,三人沙发2个,单人沙发2个,打印机6台,办公椅2把,3P空调2台,1.5P空调6台用于更新年代久远,陈旧老化的实施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公务车辆7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公务车辆0辆,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付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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