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兜底脱贫等民政工作考核检查的通知 |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7-12-26 | 浏览:6815次 ] |
各县(区)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民政兜底脱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兜底脱贫、民政项目建设、冬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等工作,查找出当前民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兜底脱贫等民政重点工作考核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自定。 二、考核检查内容 (一)兜底脱贫考核 1.农村低保。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规范供养服务机构管理运行,做好供养服务机构供暖、消防及护理设施改造工作等。 3.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完善医疗、临时救助制度,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委托乡镇审批临时救助,开展“救急难”工作等。 4.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积极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建设,开展比对工作等。 5.监控系统录入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完成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信息录入工作。 6.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开展户口登记、返校复学(符合入学条件)和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台账录入信息工作等。 7.社会福利。加大地方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推进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残疾人两项补贴配套资金到位,及时足额发放等。 8.村级自治组织建设。村级自治组织健全,省级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项目推进有力,有村规民约等。 9.苏陕扶贫协作。制定苏陕扶贫合作协议,出台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攻坚相关文件,建立市级社会组织扶贫项目信息台账,台账内项目按计划组织实施等。 10.困难群体(低保、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救助资金监管、下拨、使用情况。 (二)民政项目建设考核 1.2015-2017年全市已审批,并下达补助资金的民政建设项目,重点考核近三年中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和福彩公益金项目(含2016年省级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2.近三年中省投资项目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困难群众冬春生活安排检查 1.冬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方案制定情况。 2.需救助人口台账建立情况。 3.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四)民政服务机构今冬明春安全管理工作 1.责任落实及建章立制情况。 2.日常检查,隐患排查情况。 3.安全事故预防和应对能力提升情况。 三、考核检查方式 采取实地查看(兜底脱贫工作,一个县区随机抽2个镇办、2个村(社区),查阅资料、重点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解、核实,入户走访;实地查看民政项目建设现场)、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进行。 四、人员分组 第一组检查组:山阳县 组长:黄天俊 市民政局副局长 成员:刘三卯 民政事务科科长 王京京 民政事务科干部 李月静 市社会救助中心干部 第二检查组:商州区 洛南县 组长:杨家英 市民政局副局长 成员:杜 军 社会福利科科长 李 妍 市社会救助中心副科长 陈 浪 民族宗教科干部 第三检查组:镇安县 柞水县 组长:汪礼君 市民政局副局长 成员:金有良 优抚安置科科长 杨 明 市社会救助中心干部 杨 亮 殡葬管理科干部 第四检查组:丹凤县 商南县 组长:古金卓 市老龄办主任 成员:屈亚军 减灾救灾科科长 任昊翔 市社会救助中心副科长 杨 艇 办公室干部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县区高度重视,精心准备,认真策划,及时收集准备相关资料,积极配合检查。 2、各检查组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查看档案资料,扎实做好入户走访,切实深入项目一线,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并形成专题报告。 3、检查期间,各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等相关工作纪律要求,不得接受宴请、土特产、纪念品等。 附件1:县(区)民政兜底脱贫工作考核评分表 附件2:县(区)民政民政项目建设情况考核评分表
商洛市民政局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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