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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兜底脱贫等民政工作考核检查的通知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7-12-26 | 浏览:6815次 ]

各县民政局:

贯彻落实全省民政兜底脱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兜底、民政项目建设、冬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退役士兵安置权益保障、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等工作查找出当前民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兜底脱贫等民政重点工作考核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12月26日-20181月上旬,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自定。

、考核检查内容

(一)兜底脱贫考核

1.农村低保。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规范供养服务机构管理运行,做好供养服务机构供暖、消防及护理设施改造工作等。

3.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完善医疗、临时救助制度,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委托乡镇审批临时救助开展“救急难”工作等。

4.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积极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建设,开展比对工作等。

5.监控系统录入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完成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信息录入工作。

6.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开展户口登记返校复学(符合入学条件)和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台账录入信息工作等。

7.社会福利。加大地方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推进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残疾人两项补贴配套资金到位,及时足额发放等。

8.村级自治组织建设。村级自治组织健全,省级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项目推进有力,有村规民约等

9.苏陕扶贫协作。制定苏陕扶贫合作协议,出台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攻坚相关文件,建立市级社会组织扶贫项目信息台账,台账内项目按计划组织实施等。

10.困难群体(低保、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救助资金监管、下拨、使用情况。

(二)民政项目建设考核

1.2015-2017年全市已审批,并下达补助资金的民政建设项目,重点考核近三年中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和福彩公益金项目(含2016年省级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2.近三年中省投资项目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困难群众冬春生活安排检查

1.冬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方案制定情况。

2.需救助人口台账建立情况。

3.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四)民政服务机构今冬明春安全管理工作

1.责任落实及建章立制情况。

2.日常检查,隐患排查情况。

3.安全事故预防和应对能力提升情况。

、考核检查方式

采取实地查看(兜底脱贫工作,一个县区随机抽2个镇办、2个村(社区),查阅资料、重点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解、核实,入户走访实地查看民政项目建设现场)、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进行

、人员分组

第一组检查组山阳县

组长:黄天俊 市民政局副局长

成员:刘三卯 民政事务科科长

王京京 民政事务科干部

李月静 市社会救助中心干部

第二检查组商州区 洛南县

组长:杨家英 市民政局副局长

成员: 社会福利科科长

李 妍 市社会救助中心副科长

陈 浪 民族宗教科干部

第三检查组:镇安县 柞水县

组长:汪礼君 市民政局副局长

成员:金有良 优抚安置科科长

杨 明 市社会救助中心干部

杨 亮 殡葬管理科干部

第四检查组:丹凤县 商南县

组长:古金卓 市老龄办主任

成员:屈亚军 减灾救灾科科长

任昊翔 市社会救助中心副科长

杨 艇 办公室干部

有关要求

1、请各县区高度重视,精心准备,认真策划,及时收集准备相关资料,积极配合检查。

2、各检查组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查看档案资料,扎实做好入户走访,切实深入项目一线,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并形成专题报告。

3、检查期间,各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等相关工作纪律要求,不得接受宴请土特产、纪念品等。

附件1:县(区)民政兜底脱贫工作考核评分表

附件2:县(区)民政民政项目建设情况考核评分表

商洛市民政局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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